近期不少核设施运营企业、地方辐射监管部门咨询两类高频问题: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年度检测需要覆盖哪些必做项目?核电辐射防护检测的合规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细节?作为核设施辐射监管和运维的核心环节,规范开展年度检测既关系到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也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要求,本文结合现行规范梳理核辐射监测项目清单,同时对不同主体的实施要点进行说明。
不管是核电运营单位还是其他类型核设施的运维方,开展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年度检测首先需要符合现行的*规范要求,核心依据包括《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5】等。其中明确要求核设施运营单位需每年开展一次全项目的辐射环境监测,监测数据需上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作为辐射环境质量评估的核心依据。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年度检测的结果是判断核设施运行是否合规的核心指标,尤其是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的排放总量数据,直接关系到核设施的年度运行许可的核验,因此要求所有检测流程必须留痕,数据可追溯,检测机构需具备对应的资质。不少核电运营企业的辐射防护负责人反馈,之前因为没有梳理清楚核辐射监测项目清单,出现漏测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的部分核素,导致年度检测报告不被监管部门认可,需要重新开展检测,既耽误时间也增加了成本。
梳理现行规范要求,完整的核辐射监测项目清单主要包含三大类检测内容,基本覆盖了核设施从内部运行到周边环境的全范围辐射安全监测需求。
第一类是核电辐射防护检测类项目,主要针对核设施内部的工作场所开展,具体包含控制区、监督区的γ辐射剂量率检测,设备、地面、墙面的表面污染检测,屏蔽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检测,通风系统的放射性净化效率检测,以及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定期比对检测。开展现场巡检的过程中,常用FH40G辐射巡测仪开展γ辐射剂量率筛查,该设备能量响应范围覆盖40keV到3MeV,量程跨度为10nSv/h到1Sv/h,适配核电厂房不同辐射水平区域的检测需求,IP67的防护等级也能适应潮湿、多粉尘的复杂现场环境,无需复杂校准即可快速投入使用【3】。针对表面污染检测,常用AT1121辐射检测仪,其可同时识别α、β射线,光滑表面下β探测效率可达40%以上,α探测效率不低于20%,自带声光报*功能,一旦检测到污染超标即可自动提醒,大幅提升检测效率,是核电辐射防护检测场景下的常用便携设备。
第二类是环境介质监测类项目,主要针对核设施周边的环境开展,具体包含周边大气中的气溶胶、沉降灰、氚、碳14浓度检测,周边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总α、总β及特征核素活度检测,周边表层土壤的放射性核素含量检测,以及周边农作物、水生生物的放射性核素积累水平检测。这类检测的样品前处理完成后,核心的核素分析环节一般采用AT6101能谱仪,其搭载溴化镧探测器,对137Cs的662keVγ射线能量分辨率优于3%,可快速识别样品中的核素种类并准确定量,检测结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均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类是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类项目,作为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年度检测的核心必测项,主要针对核设施的排放口开展,分为气态流出物和液态流出物两类。其中气态流出物需监测惰性气体、放射性气溶胶、放射性碘、氚、碳14的活度浓度,同步监测排放风量计算年度排放总量;液态流出物需监测总α、总β、氚、锶-90、铯-137、钴-60等特征核素的活度浓度,同步监测排放流量计算年度排放总量,所有排放数据需满足*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4】。开展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的现场采样环节,工作人员通常会携带FH40G辐射巡测仪对排放口周边的辐射水平进行预检测,确认采样环境的辐射水平处于安全范围后再开展采样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针对B端核设施运营企业和G端监管部门的不同需求,开展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年度检测的注意事项各有侧重。
对于B端企业而言,首先要注意核辐射监测项目清单的完整性,需提前和属地监管部门沟通,确认必测项和选测项的范围,避免出现漏项。其次可以通过合理配置设备降低检测成本,比如自行采购FH40G辐射巡测仪、AT1121辐射检测仪等便携设备,安排内部辐射防护人员开展日常巡检,积累连续的监测数据,年度检测时仅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核素分析、放射性流出物监测全项目检测等自身不具备能力的项目,既可以保障数据连续性,也能降低整体检测成本。另外要注意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的采样频次,气态流出物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液态流出物至少每月采样一次,年度检测时需整合全年的监测数据做趋势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运行异常。
对于G端监管部门而言,首先要关注检测机构的资质合规性,承担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年度检测的机构必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资质范围覆盖所有申报的检测项目,出具的报告需加盖CMA印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其次要做好数据核验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核设施的年度检测报告进行抽查,必要时抽取部分留存样品,用监管部门配置的AT6101能谱仪进行复核,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一旦发现数据造假或者漏项,要及时要求相关企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另外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年度检测的核心数据纳入当地辐射环境质量年报,向社会公开,提升公众对核设施运行安全的信任度。
1. 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结果出现超标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要第一时间排查采样、检测流程是否存在操作误差,用AT1121辐射检测仪对排放口周边的表面污染水平进行复测,用FH40G辐射巡测仪对排放口的辐射剂量率进行复测,同时留存同批次样品送到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确认数据真实超标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排查排放处理系统的运行故障,整改完成后重新开展全项目检测,同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属地监管部门。
2. 核辐射监测项目清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吗?
在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必测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核设施的运行特点、周边环境特征增加选测项,比如周边有大面积农田的可以增加农作物的放射性核素检测,周边有饮用水源地的可以增加水源地的加密监测频次,进一步保障周边辐射环境安全。
3. 核电辐射防护检测的日常监测和年度检测有什么区别?
日常监测主要是针对重点区域的高频次巡检,一般由企业内部的辐射防护人员完成,目的是及时发现运行异常;年度检测是全项目的合规性检测,需要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检测结果需要上报监管部门,作为核设施合规运行的核心依据。
【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2】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便携式γ辐射巡测仪性能要求与测试方法
【4】放射性流出物监测规范
【5】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