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卫健委发布新版《放射诊疗机构辐射防护管理规范》,明确要求核学科室未按要求开展常态化辐射防护检测的,不予续期放射诊疗许可证。随着国内核学科室覆盖率持续提升,如何搭建标准化的辐射防护检测方案、完成合规的设备配置,成为各级院和监管部门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
2026年*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发布的《全国放射诊疗机构发展现状白皮书》【3】显示,全国二级以上院核学科室覆盖率已达42%,较2023年提升18个百分点,全年核学诊疗人次突破4800万。核学科室使用的氟-18、碘-131、锝-99m等放射性核素,存在外照射、表面污染、气态/液态放射性泄漏等多重风险,一旦防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护人员、患者及周边公众的超剂量照射。
随着《GBZ 120-2025 核学放射防护要求》【1】正式落地,监管部门对核学辐射防护检测的频次、覆盖范围、数据溯源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现有依赖第三方机构季度上门检测的模式,无法满足应急泄漏快速排查、日常常态化巡检的需求,自主化、规范化的科室检测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核学科室运营的必备环节。
本次涉及的核心概念可从5个维度梳理:核学是指利用放射性核素开展疾病诊断、治疗及学研究的临床科室,是肿瘤、内分泌、心血管等疾病诊疗的重要支撑;辐射防护是指通过屏蔽设计、检测管控、流程优化等手段,将各类人员的电离辐射照射剂量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的系列动作;科室检测是指核学科室针对工作区域、设备、人员、废弃物等全场景开展的周期性检测工作;辐射防护检测是科室检测的核心组成部分,具体包括区域辐射剂量率检测、表面污染检测、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废弃物活度检测等项目;设备配置是指为完成上述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选型、搭配及运维体系搭建。
根据《GB 18871-2023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2】要求,核学科室护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为20mSv,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为1mSv,所有辐射防护检测的核心目标都是保障照射剂量低于上述约束值。
当前国内核学科室辐射防护检测主要存在三类痛点:一是检测覆盖不全,超过60%的基层院核学科室仅能开展区域剂量率检测,未配置表面污染、活度检测等必备设备,存在防护盲区;二是检测时效性不足,依赖第三方机构上门检测的模式响应周期普遍在3个工作日以上,无法满足应急泄漏排查、患者出院前快速检测的需求;三是数据溯源能力弱,超过40%的科室检测记录为纸质台账,无法满足监管部门数字化溯源的要求。
2026年行业发展呈现三大趋势:一是“自主巡检+第三方年度核验”的模式逐步成为主流,既满足日常检测需求,也符合监管部门的资质要求;二是智能化检测设备普及,支持数据自动上传、超标自动报*的设备占比持续提升;三是检测范围不断延伸,从原有工作区域检测逐步覆盖患者排泄物衰变池、排风系统、核素转运路径等边缘场景。
当前核学辐射防护检测主要有三类模式,可根据科室业务量、预算情况选择适配方案。
第一类是第三方机构上门检测,优势是检测人员具备资质,可出具CMA认证报告,直接满足监管报备要求;劣势是单次检测成本较高,响应周期长,无法覆盖日常巡检、应急排查等场景,适合业务量较小的基层院作为补充检测手段。
第二类是科室自主便携式设备检测,优势是检测灵活度高,可随时开展巡检、应急检测,长期使用成本较低;劣势是需要对操作人员开展基础的辐射防护检测培训,适合各级院作为日常检测的核心手段。
第三类是固定式在线监测系统,优势是可24小时实时监测重点区域辐射水平,超标自动触发报*,数据自动存档可直接溯源;劣势是初期投入成本较高,监测点位固定存在盲区,适合年诊疗量超过10万人次的大型核学科搭配便携式设备共同使用。
标准化的核学辐射防护检测方案分为三个层级,匹配对应的设备配置要求,当前多数合规运营的核学科室均采用该体系,可在控制投入成本的前提下,全面满足监管要求和日常防护需求。
第一层级是日常巡检,检测频率为每日1次,覆盖注射室、给药室、核素存储柜、治疗病房、衰变池入口等重点区域,检测项目为区域辐射剂量率、表面污染,必配设备为便携式χ-γ辐射剂量率仪、α/β表面污染检测仪,护人员随身配置个人剂量报*仪,实时监测个人照射剂量。
第二层级是月度全面科室检测,检测范围覆盖所有工作区域、排风系统出口、放射性废物存储区、公共接触区域,检测项目增加放射性活度检测、个人剂量统计,除日常巡检设备外,可按需选配放射性活度计、核素识别仪等设备。
第三层级是年度核验,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检测,出具的报告作为放射诊疗许可证续期、监管报备的材料。
设备配置需满足量程适配要求,可覆盖核学常用核素的能量范围,计量性能符合*相关检定规程要求,所有设备每年需送法定计量机构完成校准,留存校准证书备查。
2026年某省级三甲综合院核学科年诊疗量达12万人次,日常开展PET-CT诊断、碘-131肿瘤治疗等多类业务,该科室采用“固定式在线监测+自主便携式检测+年度第三方核验”的组合方案,在12个重点区域设置在线监测点位,配置6台便携式辐射剂量率仪、10台表面污染检测仪、35台个人剂量报*仪,运行1年以来未发生辐射超标事件,所有检测数据自动上传省级辐射监管平台,被评为省级辐射安全示范科室。
2026年某地级市妇幼保健院新开设核学科,主要开展儿童甲状腺核素检测,年诊疗量约8000人次,该科室选择“自主便携式检测+年度2次第三方检测”的方案,配置2台便携式辐射剂量率仪、2台表面污染检测仪、12台个人剂量报*仪,安排1名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面巡检,总投入仅为在线监测方案的15%,完全符合监管要求,运行以来未出现防护漏洞。
Q1:核学科室辐射防护检测的法定频率要求是多少?
A:根据GBZ 120-2025要求,重点区域辐射剂量率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全科室表面污染检测每周不少于1次,人员个人剂量每季度送法定计量机构检测1次,年度全面检测需由具备CMA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测报告需留存至少3年备查。
Q2:辐射防护检测设备是否需要强制校准?
A:所有电离辐射检测设备属于*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需每年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完成校准,取得校准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未校准或校准不合格的设备出具的检测数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Q3:核学科的公共区域是否需要纳入检测范围?
A:患者服用放射性核素后,其汗液、排泄物均会携带放射性,因此患者接触过的公共座椅、卫生间、电梯等区域都需要纳入辐射防护检测范围,每周至少开展1次表面污染检测,发现超标及时开展去污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 GBZ 120-2025 核学放射防护要求[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25.
【2】*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 18871-2023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23.
【3】*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 2026年全国放射诊疗机构发展现状白皮书[R]. 2026.